问:山东省自然资源厅
您好,根据法律规定,土地征收后,政府将相应补偿款一次性拨付至村委。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和分配方案,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第四章之规定,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。具体业务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。祝您工作顺利、生活愉快!
2020-11-03
以上是山东自然资源厅回复内容。
我是小雪街道前彭村村民,我村在会展中心和圣城嘉园小区项目中,征收补偿款分别是多少?这部分资金又在何处?
答:您好!感谢您对网络问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接到您的问政后,我们马上反馈至小雪街道办事处。小雪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处理回复如下:由于来电人所反映的问题距今间隔时间较久,接到来电人的网络问政,我街道立即组成专班,对所反映的前彭村征收补偿款等相关事项逐一进行调查核实,核实进展情况将及时向来电人进行反馈。详细情况进展,请联系街道城建指挥部孔主任,电话:13518671236。